五、是否需使用计算器
否。
法学基础理论
一、考试性质
《法学基础理论》是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的考试课程之一。
二、考试目标
本考试旨在三个层次上测试考生对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基础理论及重要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利用上述学科的基本知识分析、思考实际问题的能力,检验其思考深度。三个层次的基本要求分别为:
1、熟悉记忆: 对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基础理论与制度规定的记忆方面的考核。
2、分析判断: 用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基础理论与制度规定来分析判断某一具体观点和问题;
3、综合运用: 运用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基础理论与制度规定来综合分析具体实践问题。
三、考试形式
本考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试卷结构:名词30-40%,简答30-40%,论述及/或案例分析30-40%。
四、考试内容
1、法理学(约30%)
(1)法的定义、特征与本质
(2)法的形式、法的效力以及法的分类
(3)法律概念、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
(4)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5)法律关系
(6)法律行为与法律责任
(7)法的制定、实施与法律监督
(8)法律方法与法律程序
(9)法的起源与发展
(10)法的价值与作用
(11)法治与法治国家
(12)法制现代化与法律全球化
(13)法律文化的类型与传统
(14)法律意识
(15)法与经济、政治、道德、科学技术
(16)法律职业的内涵与法律职业能力
2、民法学(约35%)
民法总论部分包括:
(1)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与适用范围。
(2)民法的基本原则。
(3)民事法律关系。
(4)民事主体。
(5)民事法律行为。
(6)代理。
(7)诉讼时效与期限。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物权法部分包括:
(1)物权的概念与特征;物权的分类;物权的客体;物权的效力;物权与债权的区分。
(2)物权法的概念、性质与调整对象;物权法的功能与意义;物权法基本原则。
(3)物权的变动。
(4)物权的民法保护。
(5)所有权制度。
(6)用益物权。
(7)担保物权。
(8)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债权法部分包括:
(1)债的概念与特征、债的要素、债的分类;债的发生、履行、变更和消灭。
(2)债的保全。
(3)债的担保。
(4)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侵权行为与民事责任部分包括:
(1)侵权行为的概念、特征、分类;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犯罪行为的区别。
(2)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3)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4)共同侵权行为。
(5)特殊侵权行为。
(6)民事责任概念、功能与类型;民事责任的形式。
(7)侵权损害赔偿;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
(8)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3、刑法学(约35%)
刑法学基本理论部分包括:
(1)刑法学的基本范畴
准确把握下列刑法学的基本范畴,了解它们在刑法学理论体系中的地位和意义:①社会危害性;②故意;③过失;④罪行法定原则;⑤犯罪;⑥刑罚。
(2)刑法上的犯罪构成
准确把握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的关系,了解两者在刑法学理论体系中的地位和重要意义。
(3)刑法上的犯罪构成与犯罪构成理论
了解两者在刑法典、刑法学理论体系中的地位和重要意义。
(4)犯罪构成理论通说
掌握犯罪构成理论通说的下列诸要点要素,了解其在犯罪论通说理论体系中的地位和意义: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认识错误;正当行为。
(5)当代犯罪构成理论流派
当代犯罪构成理论主要流派的理论体系的要点要素,重在考查理论思辨能力。
(6)犯罪形态
犯罪形态理论的要点及其在犯罪论理论体系中的地位和意义,主要涉及: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犯罪中止形态;共同犯罪;罪数形态(重点是一罪形态)。
中国刑法上的重要规范、法律制度部分包括:
(1)刑法的适用范围
中国刑法的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
(2)刑事管辖权
中国刑法对国际犯罪的刑事管辖权。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4)刑罚裁量制度
(5)刑罚执行制度
且了解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最新发展。
刑事审判实务部分包括(刑事实体法适用):
(1)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诸罪名之构成特征及罪刑关系
(2)危害公共安全罪诸罪名之构成特征及罪刑关系
(3)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诸罪名之构成特征及罪刑关系
(4)贪污贿赂罪诸罪名之构成特征及罪刑关系
(5)刑罚裁量诸制度的正确适用:① 累犯制度;② 自首制度;③ 立功制度;④ 缓刑制度;⑤ 数罪并罚规则。
五、是否需使用计算器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