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院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现役军人应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时提交大军区政治部盖章同意的《军队干部报考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登记表》)。在读研究生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七)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考生报名信息通过后准考,2016年12月15日至23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
(八)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因考试作弊、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被停考者,请勿报考。
(九)港、澳、台考生(经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审核)、外籍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考生(经留学生管理处审核)请按照附件《注意事项》的要求报名(港澳台工作办公室、留学生管理处电话:010-56620498)
六、 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6年12月24日至2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
2016年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满分为100分)。
科目三(满分为150分),科目四(满分为150分),具体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和本院考试日程表为准。
(四)全国统考初试的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英语一、俄语、日语任选其一;艺术硕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英语二、俄语、日语任选其一﹞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业务课考试科目由我院组织命题。
(五)初试方式:各科均为笔试。
(六)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英语和两门业务课,由我院自行命题,试题的难易程度与全国统考水平大体相当。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进行面试(复试)。
(七)初试地点:(北京)中央戏剧学院昌平校区(北京昌平区宏福中路4号)。
(八)复试时间:初试合格后进行复试(复试内容除专业外还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复试具体时间和内容另行通知。
(九)对本简章“三、(四)”条款中明确应加试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践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中国话剧、外国戏剧),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方能录取。
(十)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我院研究生导师不以任何形式参加考研辅导活动;考试所有科目不指定参考书。
七、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具体组织办法,本院另行通知。
八、录取
我院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含考试诚信状况)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硕士研究生。我院与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协议。
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我院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替考等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作弊行为,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它作弊行为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院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含普通、成人、自考、网络),学院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新生中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成人、自考、网络)入学报到时,必须交验毕业证书。若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九、学习年限与学习方式
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除戏剧管理系招收6名非全日制艺术硕士外,招收的其他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学院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录取的非全日制艺术硕士应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遵守学院考勤制度,服从学院课程安排。
十、学费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7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收取学费。具体标准为:
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每人每学年缴纳学费8000元;艺术硕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每人每学年缴纳学费30000元。如国家有新的收费标准下达,按新标准执行。学院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完成学业。
十一、毕业生就业
定向硕士研究生回定向单位。
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院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
我院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招生计划(此计划在我院2017年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之外单列;各位导师招生人数不超过我院《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所列限额),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应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和统一入学考试;报考资格确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负责。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名条件、录取等其他事宜,均按照《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和教育部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相关文件执行。
十三、其他
在学期间待遇由我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确定。
2017级研究生入学后,在昌平校区安排住宿,费用自理(按照国家标准收取)。
十四、联系方式
学院昌平校区地址(邮件寄送请使用顺丰速运 95338):
北京市昌平区宏福中路4号(温都水城) 中央戏剧学院研招办 邮政编码:102209
乘车路线:地铁五号线天通苑北站下车,换乘快速公交3线,温都水城站下车;地铁2号线安定门站下车,换乘快速公交3线,温都水城站下车。快速公交3线请乘坐安定门—温都水城线路。(快3公交车有三条支线,请注意选择安定门—温都水城线)
联系电话: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10)56620342 56620341
纪检监察办公室 (010)56620371
学院网址:www.zhongxi.cn
中央戏剧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