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考点关于2016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紧急通知
新东方网整理 | 2015-10-09 14:02
分享至
1.请使用微信扫码
2.打开网页后点击屏幕右上角分享按钮
各考生:
我考点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要求,即“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对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未在重庆市的考生(重庆市高校应届考生除外)不予现场确认。请不满足我考点要求的考生登陆国家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其他考点重新报名。
我考点在现场确认时将严格审核考生户口(复印件)或工作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请在我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在2015年11月10-12日现场确认期间除携带教育部及重庆市考试院规定的现场确认材料之外,务必携带以上证明材料。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
更多2016考研报考信息推荐:
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2016年考研时间确定:10月10日起开始报名
教育部公布2016研招考试政策:共6大变动
2016考研时间确定 教育部公布研招考试公告
教育部:2016招研究生要面谈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责任编辑:田学江)
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图文、音视频等内容,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所有,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经授权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信息传递之目的,并不表示认同其观点或证实其真实性。如拟从本网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与新东方网联系,邮箱:adm@xdf.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