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已于近日正式发布《辽宁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随着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结束,作为辽宁省内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辽宁大学的复试安排及录取流程已成为众多考生关注的焦点。
一、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下简称考生初试成绩要求)、成绩使用办法、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在复试前由学校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调剂工作办法,通过教育部指定网站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具体形式以当年发布的《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
(1)学校将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对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书、材料)。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无法在教育部指定网站查询且无法提供权威机构出具认证报告(书、材料)的,学校可取消其复试资格。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同于初试科目)。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具体见本章程附件三《辽宁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考试内容说明》。
(3)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 、图书情报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复试考核内容具体见本章程附件三《辽宁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考试内容说明》。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其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在复试的同时学校组织进行此项考核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三、录取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新生入学时组织进行。体检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学费及奖、助学金制度
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依据备案标准执行,具体参见学校计划财务处网站教育收费公示。
学校对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不含定向就业研究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额度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0000元。学校根据国家下达奖励计划,按照评选规则进行评定。
2.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6000元,在校的学制内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
3.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奖励比例8%;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奖励比例40%,在校的学制内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可申请参评学业奖学金。
五、其他事项
1.因招生专业结构性限制,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学校2026年所有招生专业均不招收单独考试考生。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的由军队相关部门制定有关办法,申请人或考生应事先阅读了解有关要求,按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3.申请人或考生应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及培养单位发布、发送的相关文件、通知,因申请人或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4.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辽宁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未尽事宜按《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上级有关政策文件执行。
5.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发布政策为准。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学校将对章程做出相应调整。
六、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学校的招生信息均进行网上公布,招生专业目录、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复试内容说明、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辽宁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62202349 传真:024-62202715
来源:辽宁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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