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经济法考试大纲已发布!该考试大纲包括考试要求、考试内容等信息,助力想要报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的同学快速了解考试相关信息。如有任何疑问,可联系【客服老师】咨询。
2025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经济法考试大纲
一、 考试要求
《经济法》是对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专业测试的入学考试。内容包括经济法与商法两大部分。要求所有考生对经济法、商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原理要有较为全面的了解,同时考生应熟悉相关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并具有一定的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案例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
(一)经济法学(80 分)
1、经济法总论
(1)掌握经济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词源、经济法的特征等基本知识;
(2)了解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主体、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的体系等基本知识;
(3)掌握经济法的法经济学分析的一般理论,了解经济法与经济的基本关系。
2、反垄断法
(1)了解反垄断法的目的、反垄断法的基本内容、自然垄断与政府管制,行政垄断及其规制等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
(2)了解我国反垄断法的基本内容构造、我国反垄断法的特点。
3、反不正当竞争法
(1)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目的、原则等基本理论;
(2)了解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内容构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及其法律规制。
4、财税法
(1)财政法:掌握财政法的概念、基本原则;财政收支划分法的概念、基本原则和内容;财政转移支付法的基本内容;能运用上述原理分析现实问题;
(2)预算法:掌握预算法的基本概念、特征、原则、功能、预算程序的基本内容,了解中国预算法改革的方向;
(3)税法
①税法的基本原理:掌握税法的概念、特征、税法构成要素、基本原则、纳税人权利;
②税收征管法:掌握税款征收的一般和特殊规则、税务违法责任法律制度,了解税务管理与税务检查等相关规则;
③税收实体法:熟悉流转税法、所得税法和财产税法等相关税种法的制度。
(二)商法学(70 分)
1、商法总论
(1)商法概述:了解商法的概念、特征与调整对象;掌握商法的地位与基本原则;
(2)商人与商行为:商人的概念、特征、商人的资格与构成要件;商行为的概念、特征与分类;商行为的构成要件;商事代理行为。
(3)商事登记:商事登记的概念、特征与类型;商事登记主管机关;商事登记制度的主要内容与程序。
2、公司法
(1)公司法概述:了解公司的概念、特征与分类;熟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义务;掌握公司的设立制度、资本制度、公司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公司负责人制度、公司解散与清算制度、公司登记制度、公司会议制度等公司法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2)有限责任公司:掌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股东失权制度、股权转让制度等重要制度。
(3)股份有限公司: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方式、设立程序与设立责任;掌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方式、出资责任、资本的变更;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制度及上市公司的特别规定等重要制度。
(4)国家出资公司及其特别规定。
3、票据法
(1)熟悉票据的特征及票据的功能,熟悉票据关系、非票据关系以及基础关系等基本理论。
(2)掌握票据权利制度、票据行为制度、票据抗辩、利益返还请求权等票据法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
4、保险法
(1)保险法概述:保险的定义、分类,保险与危险的关系、可保危险、道德危险,保险与相似概念的比较,保险法的概念与地位,保险法的结构,保险法的现代趋势。
(2)保险合同的一般原理:保险合同的概念与性质,保险合同的特征,保险合同的分类,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关系人、辅助人,保险合同的形式,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保险利益,告知义务,防灾防损,危险增加时的通知,施救,保险格式条款的规制,保险的索赔与理赔。
(3)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损失补偿原则概述,实际损失的计算与赔付规则——不定值、定值与重置成本,单一保险中的损失补偿——足额、不足额与超额保险,多数保险中的损失补偿之一—重复保险,多数保险中的损失补偿之二——保险竞合,多数债务人时的损失补偿——保险代位。
(4)人身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分类,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的同意权及其行使,保险金受益人及其权益,人身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死亡保险的特殊规制。
武汉新东方为考研的同学专门打造了一系列的备考资料和课程安排,以确保你在升硕之路上稳步前行。武汉新东方考研采用四轮教学体系,精细化多轮滚动学习,综合提高同学们的应试能力。在校或者是已经毕业的同学,现在可以直接咨询右下方弹窗的在线老师!获取免费的学习规划!了解更多考研信息!让新东方为你升硕之路保驾护航!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