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泉州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音乐、舞蹈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已公布。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线下复试方式。学院的复试比例原则上为1:1.5。
为做好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和福建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形式
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线下复试方式。
二、复试分数线和复试比例
考生应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成绩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
学院的复试比例原则上为1:1.5。
三、复试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将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材料复印件须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一志愿考生于3月31日14:00-16:30到音乐与舞蹈学院艺术楼E210报到并提交审查材料):
1.签订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
2.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泉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该表可在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
信息网:http://www.qztc.edu.cn/yjszsw资料下载处下载,见附件2)。该表一般由考生人事(学籍)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3.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
4.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5.学生证(应届生)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应届生)原件和复印件;
6.其他学籍或学历证明材料:
(1)《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非应届生);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或国外学历获得者);
7.大学期间成绩单(校级教学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专业课程成绩证明;
8.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报考专业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见附件3)。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四、复试成绩的比例要求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外语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占复试成绩的10%。
五、复试内容和方式
学院专业复试以现场面试方式为主,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以及外语听说测试等(一志愿复试时间与安排见附件4),具体流程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口语;
3.个人自述;
4.专业复试(具体内容见附件5);
5.问答环节;
6.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还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音乐领域同等学力加试本科主干课程:《基本乐理》《作品分析》;舞蹈领域同等学力加试本科主干课程:《舞蹈概论》《舞蹈教育学》)。加试课程成
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整个复试不及格。加试的方式通过笔试环节进行考核。考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每门课程满分为100 分。
六、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我校调入专业和方向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全国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调剂考生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7.其他未说明的事项,以教育部的最新文件为准。
七、调剂要求
1.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无效。
2. 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3.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若干次调剂复试工作。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报
考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修改本调剂志愿。
4.音乐:接收一志愿报考专业为音乐(专业代码1352)的调剂考生,以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专业一、专业二成绩之和高低排序进入复试,若再相同,则按思想政治理论成绩高低排序,择优进入复试。
舞蹈:接收一志愿报考专业为舞蹈(专业代码为1353)的调剂考生,以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专业一、专业二成绩之和高低排序进入复试,若再相同,则按思想政治理论成绩高低排序,择优进入复试。
5.调剂考生在调剂系统接到“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后,必须在5小时内确认(晚22:00-第二天早8:00时段不计),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考生,经逐一联系后仍未确认的,将取消拟录取资格,相关记录存档备查。
八、录取管理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以及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总成绩计算办法:
初试各科目满分总和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0分)÷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保留2位小数。
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
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如果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再相同,则由学院再次组织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被录取。
根据考生总成绩的高低,将候补录取考生按先后顺序排列,并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等字样,以便在拟录取名单里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争取到追加计划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
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补录取资格!候补录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存在候补不上的风险。因考生选择等待候补录取名额而导致丧失调剂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同时,在候补录取过程中,如排序靠前的候补考生已调剂至其它学校,将跳过该生,顺次候补录取紧随其后的候补考生。
九、不予录取的情况
1.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2.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4.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
5.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6.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7.体检不合格。
8.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9.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10.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11.提供虚假信息。
十、录取类别
学院只接收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由学校统一寄发。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要签定《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或签定《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负责。
十一、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学院提交《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复试体检表》(请在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qztc.edu.cn/yjszsw资料下载处下载,见附件6)。
学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
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十二、复试监督
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投诉电话:0595-22792900。
十三、信息公开
1.咨询电话:
吴老师:0595-22737900
2.通讯地址:泉州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E210办公室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 邮政编码:362000
3.泉州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网站:http://www.qztc.edu.cn/ywxy
十四、附则
本细则由泉州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政策为准。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 通知为准,考生须随时关注音乐与舞蹈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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