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我校2024年初试考试方式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方式码:21),报名参加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 日至10月25 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 日至9月27 日,每天9:00-22:00。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 登 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以上加分项目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初试考试时间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 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1.学习方式
我校2024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就业方式
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可不转至我校。(注: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非定向就业: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至我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将人事档案转至我校的,将不予学籍注册。
3.关于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的相关政策,若有变动,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
四、招生专业、学制及学费、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
2024年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如下:
注:我校按专业进行招生,“研招网”——报名系统中填报的研究方向仅作为学生意向参考,最终的研究方向将在录取后由培养学院根据学科发展和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的结果确定。
2.学制与学费
我校 2024 年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 3 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 8000 元/生/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 7000 元/生/学年;住宿费 800 元/生/学年,具体以入学后实际住宿情况确定。
3.招生计划
我校 2024 年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暂按我校 2023 年总招生计划 320 人的 95%(进位取整)进行分配,2024 年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 2024 年 3 月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五、复试录取
1.我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对应专业一区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我校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3.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学习成绩单)、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4.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复试资格后,在复试中还须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满分 100 分,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何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者(得分小于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需加试。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的复试内容、形式和程序将在学校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确定并在复试前公布。
5.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符合调剂政策的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的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录取。我校将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根据初试、复试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调剂复试录取政策请关注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教学部网站及研招网的相关信息。
六、奖助政策
我校统筹国家和省级拨款、学校自筹经费、社会捐助等资金,建立健全奖、助、勤、贷、补的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航天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助管工资、应急困补以及导师提供的助研、助教岗位等。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的校发文件。
七、其他
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选择填报志愿,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可在我校研究生教学部网站(http://yjsb.nciae.edu.cn/)上查询,请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询有关通知。
4.本简章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学校主页:http://www.nciae.edu.cn
研究生教学部网址: http://yjsb.nciae.edu.cn/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爱民东道 133 号
咨询渠道: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教学部
办公地点:东校区教 12-213 室
联 系 人:陶老师
联系电话: 0316-2085983
电子邮箱:bhhtyjsb@126.com
申诉渠道: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316-2083654
电子邮箱:jjjubao@ncia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