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初试
初试考试科目为4门,其中,政治、外语、数学、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统考科目,部分业务课一及全部业务课二由我校自主命题。凡选考科目,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选定,且不得变更。工商管理硕士(MBA)和会计硕士(MPAcc)初试仅设英语及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个科目。
六、复试
1.我校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和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并及时公布。
2.复试形式、时间、地点、方式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等由我校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研究生处网页向考生公布。
3.外语听力以及口语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对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在复试阶段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
七、调剂
1.需调剂的考生必须经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确认,否则调剂无效。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专业课相近)。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八、体检
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录取
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权重折合成综合成绩,再结合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体检等情况,择优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