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毕业证与学位证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九、其它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将在研究生部网站发布。考生可查询初试、复试、录取等相关信息。复试通知由考生从网上下载。
十、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332邮政编码:215009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科锐路1号
联系部门:苏州科技大学研招办
部门网站:http://yjsc.usts.edu.cn/2013/
联系人:彭老师、申老师
电话:0512-68093182
Email:yzb@mail.usts.edu.cn
本简介若与后续发布的正式招生简章及教育部2019年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公布的相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