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二、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并保持手机通畅。
(三)未尽事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或向我校研究生处咨询。
十三、联系方式
淮海工学院单位代码:11641
联系人:高老师 舒老师
联系电话:0518-85895243, 13812337126, 13851263018
电子信箱:bigery@hhit.edu.cn
通讯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苍梧路59#淮海工学院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22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