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医病理学【F702】考试大纲已发布,简章内容详细介绍了考试范围、考试形式、考试内容、考试要求以及主要参考书目。帮助备考2024年河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快速查找相关信息。
学院名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说明 |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 | F702 | 法医病理学 |
说明栏:各单位自命题考试科目如需带计算器、绘图工具等特殊要求的,请在说明栏里加备注。
河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医病理学》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代码:F702
一、考试基本要求及适用范围概述
法医病理学是为我校招收基础医学和特种医学法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考试科目,要求考生理解和掌握该课程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并能分析、判断和解决有关实际问题。
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是否具备继续攻读基础医学和特种医学法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所需要的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能力和素养要求。评价的标准是高等学校法医学及相关专业优秀本科毕业生能达到的及格以上水平,以利于择优选拔,确保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质量。
二、考试形式
1、题量、题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3、试卷题型结构
判断题,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题,案例分析题
三、考试内容
1、绪论
主要内容:法医病理学的研究内容;法医病理学发展史;法医病理学鉴定及档案、标本管理;法医病理学工作者的培训、职业要求、工作条件与保护;法医病理学鉴定人出庭作证注意事项。
重点和难点:法医病理学的研究内容;法医病理学尸体检验需要解决的问题。
2、死亡
主要内容:死亡的分类及诊断标准;脑死亡的定义、临床意义、诊断标准及形态学改变,脑死亡与持续性植物状态的区别;死亡的发生经过与假死现象;法医学死亡原因分析、死亡机制、死亡方式、死因分析的注意事项。
重点和难点:死亡的分类及诊断要点;死因分析的注意事项。
3、死后变化
主要内容:死后变化的影响因素、分类及法医学意义;早期死后变化:超生反应,肌肉松弛,皮革样化,角膜混浊,尸冷,尸斑,内部器官血液坠积,尸僵,尸体痉挛,自溶和自家消化;晚期死后变化:毁坏型晚期死后变化,保存型晚期死后变化;死后化学变化和分子变化;动物、昆虫及其他环境因素对尸体的毁坏;死后人为现象。
重点和难点:各类早期尸体现象和晚期尸体现象的特征及法医学意义。
4、死亡时间推断
主要内容:死后早期经历时间推断;晚期尸体死亡时间推断;白骨化尸体死亡时间推断。
重点和难点:死后早期经历时间推断。
5、机械性损伤概论
主要内容:机械性损伤的形成机制、影响因素和分类;机械性损伤的基本形态:擦伤,挫伤,创,其他类型的损伤;机械性损伤的检查及法医学鉴定。
重点和难点:机械性损伤的基本形态及其检查方法、法医学意义。
6、钝器损伤
主要内容:棍棒伤;砖、石损伤;斧锤损伤;徒手伤;高坠伤的影响因素、现场勘查、尸体检验、基本特点、实验室检验;挤压伤的特点,挤压综合征及挤压伤的法医学鉴定。
重点和难点:各种钝器损伤的形态特征及法医学鉴定要点。
7、锐器损伤
主要内容:锐器的基本类型和特点(刺器,切器,砍器,剪器);锐器创(刺创,切创,砍创,剪创)的基本类型和形态特征。
重点和难点:锐器创的基本类型和形态特征。
8、火器损伤
主要内容:典型枪弹损伤;非典型枪弹损伤;枪弹损伤的法医学鉴定(枪弹损伤的认定与枪支的识别,射击方向的判定,射击角度的鉴定,射击距离的鉴定,枪弹损伤致伤方式的鉴定,各种物证的发现、提取和送检);爆炸的类型及特征,爆炸损伤的形成机制,爆炸损伤的类型及形态特征,爆炸损伤的法医学鉴定。
重点和难点:枪弹伤的形态特征及其法医学鉴定。
9、身体各部位机械性损伤
主要内容:颅脑损伤:头皮损伤的形态改变;颅骨骨折的机制、类型和法医学鉴定要点;颅内出血(硬脑膜外血肿、硬脑膜下血肿、蛛网膜下出血,脑内血肿);脑损伤(原发性脑损伤的形成机制、类型及病变特征,继发性脑损伤)。脊柱与脊髓损伤。胸部损伤:肋骨骨折;心肺损伤;大血管损伤。腹部损伤:胃肠损伤;肝损伤;脾损伤;胰损伤。骨盆及四肢损伤。
重点和难点:头皮损伤、颅骨骨折、颅内出血、脑损伤的形态特征和法医学鉴定要点。
10、交通损伤
主要内容: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机动车交通事故损伤;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损伤;法医学鉴定。铁路交通事故损伤:损伤原因;损伤机制与特征;法医学鉴定。航空事故损伤:损伤机制;损伤特征;个人识别和法医学鉴定。船舶事故损伤:损伤机制与特征;个人识别和法医学鉴定。
重点和难点: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损伤机制、损伤特征及法医学鉴定。
11、机械性损伤并发症
主要内容:损伤并发症概述。休克:形成机制;病理学变化;法医学鉴定。栓塞:肺动脉血栓栓塞;脂肪栓塞;空气栓塞。挤压综合征:形成原因和死亡机制;病理学变化;法医学鉴定。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发生原因和机制;病理学变化;法医学鉴定。创伤后心功能不全:发生原因和机制;病理学变化;法医学鉴定。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发生原因和机制;病理学变化;法医学鉴定。颅脑损伤后并发症及后遗症:外伤性脑脊液漏;外伤后颅骨骨髓炎;外伤后颅内脓肿;化脓性脑膜炎;外伤性癫痫;外伤性脑积水;去大脑皮质综合征和迁延性昏迷等。
重点和难点:休克、栓塞、挤压综合征的法医学鉴定。
12、机械性损伤的法医学鉴定
主要内容:致伤物的推断和认定。损伤时间推断:生前伤的诊断(肉眼改变、组织学改变、炎症介质的检测、血液生物化学指标的检测、濒死伤的诊断);伤后存活时间的估计(根据组织学改变估计、根据酶组织化学改变估计、根据炎症介质的生物化学检测估计等)。机械性损伤的死亡原因:机械性损伤常见致死原因;损伤、疾病与死亡的关系;致命伤后行为能力。
重点和难点:致伤物的推断和认定;生前伤的诊断;损伤、疾病与死亡的关系。
13、机械性窒息
主要内容:机械性窒息概述:机械性窒息的病理生理变化;机械性窒息死亡尸体的一般征象;机械性窒息的法医学鉴定原则。缢死:体位;缢型;机制;病理学变化;法医学鉴定。勒死:方式;机制;病理学变化;法医学鉴定。扼死:方式;机制;病理学变化;法医学鉴定。压迫胸腹部所致窒息:方式;机制;病理学变化;法医学鉴定。捂死和闷死:方式;机制;病理学变化;法医学鉴定。哽死:方式;机制;病理学变化;法医学鉴定。性窒息:方式;机制;病理学变化;法医学鉴定。体位性窒息:方式;机制;病理学变化;法医学鉴定。溺死:病理生理过程;机制;病理学变化;实验室检验;法医学鉴定。
重点和难点:机械性窒息死亡尸体的一般征象;缢死的体位、缢型及其法医学鉴定;勒死的形态学改变及其法医学鉴定;扼死的形态学改变及其法医学鉴定;捂死和闷死的形态学改变及其法医学鉴定;哽死的法医学鉴定;性窒息死亡的法医学鉴定;体位性窒息死亡的法医学鉴定;溺死的实验室检查及法医学鉴定。
14、高温与低温损伤
主要内容:烧伤与烧死:烧伤严重程度的估计;烧死尸体的形态学改变;烧死的法医学鉴定。中暑死:发生条件;死亡机制;中暑死的法医学鉴定。冻伤与冻死:发生条件;死亡机制;形态学改变;冻死的法医学鉴定。
重点和难点:烧死尸体的形态学改变,烧死的法医学鉴定;冻死的形态学改变,冻死的法医学鉴定。
15、电流损伤及其他物理因素损伤
主要内容:电流损伤:电流对人体的作用;影响电流对人体作用的因素;电击死的死亡机制;电击伤与电击死者的形态学改变;电击死的法医学鉴定。雷击死:雷电对人体的作用;雷击死者的形态学改变;雷击死的法医学鉴定。其他物理因素损伤:气压损伤;放射性损伤;超声波损伤;激光损伤;微波、高频电磁波损伤。
重点和难点:电击伤与电击死者的形态学改变,电击死的法医学鉴定。
16、家庭暴力与杀婴
主要内容:家庭暴力:概念;特点。虐待死亡:虐待儿童死亡;虐待老人死亡;虐待女性死亡。杀婴:新生儿存活时间的确定;新生儿存活能力的确定;活产与死产的鉴别;新生儿死亡原因鉴定。
重点和难点:新生儿存活时间的确定,新生儿存活能力的确定,活产与死产的鉴别,新生儿死亡原因鉴定。
17、猝死
主要内容:概述:猝死的特征;猝死的原因;猝死的法医学鉴定。心血管系统疾病猝死: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病毒性心肌炎;心肌病;主动脉瘤;肺动脉栓塞;心传导系统疾病;高血压。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猝死:脑血管疾病;常见脑内肿瘤;癫痫;病毒性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呼吸系统疾病猝死:急性喉阻塞;肺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和气胸。消化系统疾病猝死:急性消化道出血;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急性腹膜炎;急性胃扩张及胃破裂。生殖系统疾病猝死:异位妊娠;羊水栓塞。内分泌系统疾病猝死:低血糖症;嗜铬细胞瘤;原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免疫系统异常所致猝死。其它原因猝死:青壮年猝死综合征;婴幼儿猝死综合征;抑制死。
重点和难点:猝死的法医学鉴定及其注意事项;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主动脉瘤,肺动脉栓塞;脑血管疾病;急性喉阻塞,气胸,肺炎;急性腹膜炎,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异位妊娠,羊水栓塞。
18、医疗纠纷
主要内容: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及医疗损害责任的概念、特点;医疗事故的构成条件;医疗纠纷的类型和发生原因。医疗损害的类型和发生原因。医疗纠纷的法医病理学鉴定。
重点和难点:医疗损害的类型和发生原因。
19、法医尸体检验
主要内容:法医尸体检验规程。
重点和难点:法医尸体解剖的基本术式和程序。
四、考试要求
无
五、主要参考教材(参考书目)
丛斌主编. 法医病理学.第5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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