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审核增列的 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 | 2021-11-16 15:08
分享至
1.请使用微信扫码
2.打开网页后点击屏幕右上角分享按钮
学位〔202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位委员会:
经审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了2020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现印发给你们,请下达到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并抄送该单位主管部门。
各单位要按照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学位授权点建设,做好研究生培养工作,不断提高培养质量。
附件:2020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2021年10月26日
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图文、音视频等内容,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所有,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经授权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信息传递之目的,并不表示认同其观点或证实其真实性。如拟从本网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与新东方网联系,邮箱:adm@xdf.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