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代码:334 科目名称: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
一、考试要求
《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代码334)》(以下简称《综合能力》)是新闻与传播硕士(MJC)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科目之一。《综合能力》考试要力求反映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专业学位的特点,科学、公平、准确、规范地测评考生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以利于选拔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入学,为我国社会主义新闻事业与媒介产业的发展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法制观念和国际视野、具有较强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新闻传播专业人才。主要考察考生对新闻传播专业的基本概念、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和运用能力。
二、考试内容
1.媒介与社会
传播的含义与类型、传播过程与传播模式、传播的五个关键要素、传播媒介的界定、传播媒介的类型、媒介的社会功能、守望与预警的功能、协调与商讨的功能、传承与教化的功能、娱乐与商业的功能、媒介的社会影响、媒介与政治舆论、媒介与经济发展、媒介与社会文化、媒介与国际关系、媒介的效果与效果理论、媒介与说服、媒介与议程、媒介与教养、社会中的媒介、社会制度与媒介环境、科学技术与媒介发展。
2.媒介的形态与发展
媒介形态的历史沿革、口语传播、书写传播、印刷传播、电子传播、数字多媒体传播、媒介形态沿革的规律与特征、传统媒介及其传播特征、报纸及其传播特点、广播及其传播特点、电视及其传播特点、互联网及其传播特征、数字技术与新媒体、网络传播的媒介特征、网络传播的主要类型、网络中的人际传播、网络中的群体传播、网络中的组织传播、网络中的大众传播。
3.媒介内容生产
媒介内容生产的外部环境、媒介制度、媒介制度及其功能、媒介制度的类型、媒介产业、作为产业的媒介业、媒介产业的特点、媒介产业的全球化、媒介组织、 媒介组织的类型、媒介组织的结构、媒介组织的管理、媒介内容生产的流程、报纸的生产、报纸的选题与策划、报纸的采访与编辑、报纸的版面设计、报纸的出版发行、广播电视节目的生产、广播电视节目的策划、广播电视节目的采制和播出、广播电视节目的栏目化与频道化、网络媒体的内容生产、网络媒体平台的设计与维护、网络媒体内容的采制和编辑、媒介融合时代的内容生产、媒介融合与全媒体传播、媒介融合对媒介内容生产的影响、媒介组织结构的调整与生产流程的改造。
4.媒介伦理与法规
媒介伦理知识、媒介伦理概述、媒介伦理的理论渊源、媒介伦理的一般原则、媒介伦理的失范、有偿新闻与新闻敲诈、媒介管理中的寻租腐败、媒介内容中的歧视与偏见、媒介内容中的文化与道德问题、媒介法规与政策、媒介与公共生活的法规控制、媒介与国家安全:煽动、泄密、危害统一、媒介与社会秩序:谣言、暴力、色情、媒介与权利、媒介与人格权利:名誉、隐私、肖像、媒介与著作权利:侵权、赔偿、媒介与言论权利:表达自由、隐性采访、信息公开、媒介产业的政策与法规、报刊业管理规制、广播电视业管理规制、互联网行业管理规制、媒介行业的自律与他律。
三、题型
本科目满分150分,其中简答题占30%,论述题占30%,写作题占40%。
四、参考教材
1.《传播学教程》.郭庆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第二版。
2.《新闻学概论》.何梓华等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第二版。
3.《新闻伦理学简明教程》.蓝鸿文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