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
对于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少于计划人数的专业接受调剂生源,有意申请调剂至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单科和总分)必须达到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一区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未达到国家分数线要求的考生不得进行调剂。
(一)调剂专业以我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生源情况自行决定专硕调剂学硕的学术要求。
(二)调剂原则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经济类综合能力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9.我校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调剂分数线(单科和总分)为各学科调剂分数线的5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照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调剂程序
1.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并确认相关信息,未经此系统的考生一律不允许参加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除外)。调剂系统开放时间,锁定时间由研究生处和各个招生学院提前公布,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考生请关注研究生招生学院信息发布平台,获取相关专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的时间。
2.各招生学院负责具体调剂工作,考生可查看学院网站获悉相关专业复试细则和调剂办法。
3.学院按照调剂办法接收调剂申请,分批次复试,按调剂原则确定复试名单后通过调剂系统发送通知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4.考生请及时登录调剂系统处理待复试、待录取通知。
5.第一次调剂复试结束后未完成拟录取计划专业将继续调剂。若接近调剂系统关闭时间(2021年4月30日)仍未完成计划,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将该专业计划余额调整至生源相对充足专业继续调剂。
接受调剂的专业及各学院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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