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1 年省级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1 年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研函〔2021〕2 号)精神,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符合《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1 年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基本条件的校级及原省级研究生工作站。
二、申报流程
1、4 月 12 日前,填报《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请表》《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汇总表》(见附件),学院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处。
2、4 月 19 日前,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五个工作站推荐申报省级工作站。
3、4 月 26 日前,五个获推荐工作站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将最终申报材料交研究生处。
4、4 月 30 日前,研究生处审核,并上报。
三、相关要求
1、申报材料严格按照《研究生工作站申报材料报送格式要求》执行(见附件)。
2、各培养学院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保证申报质量。
3、申报负责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表》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请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填写。
联系人:凌涛;邮箱:yjsc@hbuas.edu.cn。
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处
2021 年 3 月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