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1.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容
(1)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前提,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制度基础。
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是以宪法为核心,由部门齐全、结构严谨、内部协调、体例科学、调整有效的法律及其配套法规所构成的法律规范系统。
(2)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点。
(3)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是指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建立的有效的法治化权力监督网络。
(4)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依托。
(5)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指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制度及其运行、保障体系。
2.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六字方针,展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
四、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
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坚持走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求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都应当平等享受公民权利、平等履行公民义务。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法治和德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两种方式,忽视其中的任何一个,都将难以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只有让法治和德洽共同发挥作用,才能使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做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①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的地位。②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的作用。③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的实现途径。④推动法治和德治的相互促进。
5.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从我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