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毕业满2年及本科结业生)须提交:本人在公开刊物发表的所报考学科相关论文2篇原件。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非在职考生需要定向省份的教育厅或主管机构盖章,在职考生需定向工作单位、定向省份的教育厅或主管机构盖章。)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原件、《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应有档案部门加盖的公章)。
9.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交:户口本原件(含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以及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10.单独考试考生须提交: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所在单位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及推荐专家相关身份职称证明材料。
11.报考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法学专业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手写签字的《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赛时实习生报名意愿采集表》(附件中下载)。关于冬奥会实习生招生相关信息,详见:《关于招收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第二批赛时实习生的通知》及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或咨询民商经济法学院和研招办。
12.报考国际法学院的考生,还应按学院要求提交有关复试表格,详见国际法学院网站通知:http://gjfxy.cupl.edu.cn/info/1039/6860.htm
13.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体现综合能力的可选补充材料。
除在远程复试资格审查时出示供查外,考生还应将以上资格审查材料的彩色清晰照片或扫描件,在5月14日前上传至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平台。(资格审查材料上传功能预计于5月6日开通)
还需要说明的是,对于:①《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②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③单独考试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和所在单位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及推荐专家相关身份职称证明材料,我校还将在录取前单独通知相关考生将上述三项材料原件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平台网址:http://gms.cupl.edu.cn/zsxt/
2.复试时,考生需携身份证、《准考证》、《复试通知书》、《诚信复试承诺书》参加复试。考前,考生应仔细阅读我校《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点击查阅:《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复试时严格遵守。
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平台网上支付复试费100元。逾期缴费功能自动关闭。由于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所缴复试费不退还。
4.若考生在场地、设备准备方面确有困难,应及时向学校或报考学院说明情况,必要时我校可协助解决异地远程复试场所。
5.如考生不按规定参加复试各环节(包括无故不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报到、资格审查、设备及考试环境测试等),则视为其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6.请还未完成本人联系电话核实的考生,务必于5月8日前,在我校硕士招生平台中完成本人联系电话的核实、提交,以便顺利进行复试。我校将使用考生在招生平台中提交的联系电话联系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
7.为完善复试过程中考生心理健康考察,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前进入招生平台完成在线心理测试答题。心理测试结果不计算分值,不纳入复试成绩。
8. 关于更正或修改报考信息:
(1)个人信息: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与实际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等),不得用曾用名或曾用身份证号报名考试。如需更正,复试报到时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随资格审查材料一并上传至研究生招生平台。
(2)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如需修改,复试报到时向复试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下载地址:内地硕士招生->常用下载),并随资格审查材料一并上传至研究生招生平台,逾期不予受理。(我校非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仅限“定向就业”,我校将统一修改非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考生不必申请。)
9.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及监督电话:010-58908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