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研北京化工大学报考点公告
一、考生报考前,应登录“研招网”主页和北京教育考试院主页,认真阅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化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北京化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了解我校报考信息以及北京市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和所选报考点的网报公告。
二、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北京化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各类考试方式所规定的报考条件。考生学历应符合相关报考要求。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务必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三、考生选择报考点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北京化工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1110)。
除上述两类考生外的其他考生,如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京籍往届考生;(二)工作单位和人事档案均在京的非京籍往届考生。
四、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成功后,考生填报的信息和网上支付均有效,无须再次报名。
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如需修改此关键信息的,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报考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五、选择北京化工大学作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22:00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得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到北京化工大学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六、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11月8日至10日。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现场确认前我校将发布相关公告,请关注后续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者,报名无效。
七、关于报名费缴费、退费等其他事宜,请参考《北京市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八、请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初期、末期高峰时段,避免网络拥堵。报名时间一经截止,不再安排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北京化工大学研招办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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