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
① 419年西哥特人在西班牙一带建国到711年阿拉伯人征服,开始了封建化进程
② 711年到1031年阿拉伯人统治时期,一度出现繁荣
③ 1031年到13世纪下半期收复失地时期,1212年基督教王国(以卡斯提和阿拉冈为代表),在托罗萨彻底击败阿拉伯军队,这一收复失地的过程又称为“再征服运动”
④ 13世纪下半期到15世纪末,西班牙统一国家形成时期,1479年卡拉提和阿拉冈王国合并,1492年攻占了阿拉伯最后一个据点
五制一特:
采邑制度:法兰克墨洛温王朝宫相·马特推行的土地分封制度,查理把分封给贵族﹑骑士﹑教士的土地称为采邑,凡是得到采邑的人有权向领地内的人农民征税,并享有行政管理权,领地不能世袭,死后归还国家,受封者要为国王服军役。采邑制的实施把过去无条件的赏赐和完全私有的封建土地占有,改变为有条件的分封。
社会意义:① 采邑是连同居住在土地上的农民一起分封的,因而加强了农民对封建主的依附性 ② 采邑巩固了中小封建主阶层的势力,奠定了中世纪西欧骑士制度的基础 ③ 采邑所建立的以土地为纽带的封主与附庸之间的关系,也成为后来西欧封建等级制度的萌芽。
农奴制度:农奴是西欧封建社会主要的生产者,他们领有份地,使用自己的生产工具耕作,有独立的财产和家庭。农奴的特性在于除耕作自己的份地外,还要耕种庄园中领主的自营地,受劳役地租的剥削,为自己的劳动和为领主的劳动在空间上和时间是分开的,封建主与农奴在生产中的支配与服从关系以法律形式和其他经济手段固定下来,体现为封建主对农奴的超经济限制。
与罗马隶农制的区别:隶农对土地的使用权不如农奴稳定,甚至没有生产工具和财产权,隶农的发展受奴隶制生产方式的制约,有重新变为奴隶的可能。
庄园制度:庄园也叫采邑村庄,是中世纪西欧封建农业经济的基本组织形式和封建制度的基础,庄园的领主可以是国王,大贵族,也可以是一个骑士,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是其显著特征,在一个庄园中,一般包括领主的城堡住宅,教堂和神甫住宅,农奴住宅区,各类手工作坊,每个庄园有一个管家,代表领主主持庄园的一应事物。
典型的庄园采用劳役地租的剥削方式,领主自营地由依附农奴耕种,收获全归领主,农奴则靠自己份地的收入为生。庄园是将一个政治,宗教,军事,经济等多种性质综合在一起的社会。中世纪后期,随着城市的兴起和国家权威的再现,庄园制度逐渐衰落下去。
等级制度:中世纪西欧各封建主之间结成的政治关系,土地的封受使得封建主之间结成了一种上下级关系,封臣对封君承担许多义务,一为“效忠” ,二为“帮助”,三为“劝告”,封君对封臣也有义务,主要是保护维持封臣,不得伤害其荣誉,财产和生命,二者的关系与重大的政治,军事和经济利益相联系,结成关系时要行臣服礼和宣誓效忠,封君封臣关系一旦结成,终身不变。对西欧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骑士制度:中世纪的西欧广义上凡能以马匹装备为封主参战并接受册封者可称为骑士,这一时期形成了一整套培养骑士的制度和有关骑士的道德规范,骑士的品格是忠诚和勇敢,骑士作为封臣应严守自己的效忠誓言,竭尽全力为封君服务,甚至不惜付出自己的生命,诚实,礼貌,荣誉也是骑士十分看重的东西,14世纪以后,火药的出现使战争方式发生了变化,骑士制度逐渐崩溃,但骑士精神去流传下来,成为西方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特恩权:法兰克王国封建主享有的政治权利,墨洛温王朝宫相查理·马特对服军役或执行其他任务的臣属,赐给封地称为采邑,查理大帝是为了取得大封建主的支持,通过敕封的形式将国家对地方的统治权让与拥有采邑的封建主在其领地内独立行使。国家官员不得干涉,这种特恩权是众多封建领地成为国中之国,导致了西欧中世纪封建分裂个割据局面的形成,使得法兰克国家的封建制度最终形成。
三个帝国:
查理曼帝国:768年,矮子丕平死后,儿子查理即位,在位46年,建立了查理曼帝国,843年查理的三个孙子缔结了《凡尔登条约》,长子罗退尔分得从北海穿过法兰克中部南到意大利的狭长地带,老二日耳曼路易分得莱茵河以东地区,法兰克以西则归老三秃头查理所有,奠定了今天欧洲意,德,法三国的基础。
神圣罗马帝国:961年,德国国王奥托一世帮助教皇镇压了罗马贵族的叛乱,962年,教皇在罗马为奥托加冕,奥托建立的帝国称为“神圣罗马帝国”(包括今天德国和意大利中部,北部),但这个帝国有名无实,1806年为拿破仑军队所灭亡。
拉丁帝国:1204年,第四次十字军东征时在征服的拜占庭土地上建立的国家,希腊人称西欧人为拉丁人故名。1261年,拉丁帝国被尼西亚帝国推翻,拜占庭帝国恢复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