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2年7月16日至23日在上海英租界 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现成都北路7弄30号)举行。出席大会的有党的中央局成员、地方组织的代表等共12人,他们是:陈独秀 、张国焘 、李达 、蔡和森 、邓中夏 、施存统 、王尽美 、邓恩铭 、项英 、向警予 、高君宇 、张太雷 。他们代表着全国195名党员。共产国际 代表维经斯基也出席了会议。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时间:1922年7月16日至23日
地 点:上海
代表人数:12人
这次大会的中心议题是进一步讨论和确定党在民主革命时期的纲领问题。在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制定出的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规定了党要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远大目标。这个纲领作为党的最高纲领无疑是十分正确的。但是,如何认识现阶段中国社会和革命的性质,确定现阶段的革命任务,党的第一个纲领对此没有给予解决。鉴于党的“一大”曾遭到法国 巡捕破坏的教训,“二大”只召开了三次全体会议,其余时间则分组进行讨论。陈独秀主持大会,并代表中央作了工作报告,张国焘作了出席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和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召开情况的报告,施存统作了关于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情况的报告。
1922年7月16日至23日在上海召开。大会根据列宁关于民族和殖民地问题的理论和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性质,制定了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最低纲领即中国现阶段的革命任务是:“(一)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二)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三)统一中国本部(东三省 在内)为真正民主共和国。”最高纲领,即“它的目的是要组织无产阶级,用阶级斗争的手段,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的社会”。这次大会在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彻底地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任务,为中国各族人民的革命斗争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