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分数要求
1、上表为我校基本复试分数要求,部分学院在一志愿生源非常充裕的情况下,会上调本院复试分数要求,但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20%。报考该类学院的考生须达到学院公布的复试分数要求才能参加复试。学院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复试办法,将于近日公布,请密切留意。
2、参加“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项目且报考我校的考生,可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享受照顾加分。此类考生须于3月12日前向报考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复试办法
1、初、复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实验或者调研分析技能测试、外语测试等。
3、同等学力考生还应加试(笔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每个科目满分100分。各科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综合成绩排名。
4、复试时间:3月15日-31日。具体复试内容、时间地点请近期在报考学院网页查询。
5、考生须缴纳100元复试费,参加复试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自行安排食宿。
三、资格审查
1、复试时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进行现场报考资格核查,并提交复印件备查。
2、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补修六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由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结业生可免除)、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第一作者研究论文原件等相关材料。提交复印件备查。
3、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4、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体检
参加本次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期间到校医院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待定。
五、调剂
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剂规定的,可持接收单位研招办开具的正式接收函到报考学院提交调剂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未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基本要求,报考材料不予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