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规划教材、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教学团队,以及一批省级品牌专业、重点专业(类)、精品课程和教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实践教育中心;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各1项,以及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等一批省部级奖项。
学校高度重视科研工作,拥有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建有一批省级重点学科和省优势学科群,其中临床医学学科ESI排名全球前1%;获得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省协同创新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一批科研平台。近五年,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00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0余项;发表SCI、EI等收录论文近千篇,其中在美国科学院刊等高水平期刊发表论文多篇;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等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20余项。
学校1985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14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现有临床医学、生物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生物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和临床医学、药学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具备硕士研究生推免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2017年面向全国录取硕士研究生680人,博士研究生17人,目前在校研究生1800余人。
一、2018年我校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生700余人。专业目录中各学科专业所列招生人数(包括推免生)基本为2017年实际招生数(新增专业除外),2018年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二、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8000元*3年。我校将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以切实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不让一位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失学。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我校临床医学各专业(除临床检验诊断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临床口腔医学、医学信息学、临床护理学以外)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麻醉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临床检验诊断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医学检验专业(仅限报学术学位)和西医临床医学的考生报考,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康复治疗学专业(仅限报学术学位)和西医临床医学的考生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卫生学(医学学位)的考生报考,临床口腔医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临床护理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护理学的考生报考。
6.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应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具体规定。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各专业补充报考条件请参考我校招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