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关于调整2.5年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纪要》(学位〔2016〕27号)的精神,学校决定将2.5年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调整为3年,从2017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始实行。
一、调整范围
全日制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建筑学硕士、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二、调整后的具体工作
请各有关学院按照调整后的学制做好以下二项工作:
1.按照三年制重新修订2017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以培养适应特定职业要求的高层次人才为目标,优化课程体系,强化实践教学,适当增加实践学分比重。合理安排专业实践和论文工作的时间安排。修订完成后按照《关于制定学位授予标准和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研院〔2016〕27号)的要求组织通讯评审。
2.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一是加强专业实践环节的组织与管理,制订各领域专业实践实施细则,加强专业实践环节的考核与评价;二是完善学位授予标准,制订学位论文基本要求等。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6年10月17日
(实习编辑:陈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