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协和医学院2017年考研招生简章
一、 招生学位类型为两类:
( 一) 学术型研究生( 全日制)。
( 二) 专业学位研究生
1.全日制。
2.非全日制: 限招“ 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 (公共卫生学院)。
( 三)实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的全日制培养模式, 范围包括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的学科专业( 专业代码为“ 1051**、 105200”)。
二、 招生方式:
( 一) 统考生: 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
( 二) 推免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详见我校《 2017 年接收推免生简章》
三、 报考条件
( 一) 报考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统考生) 的考生应达到以下各项
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品德良好, 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及要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含普通高校、 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 1业本科生)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且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非应届人员。
⑶同等学力者( ①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应届本科生;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证书后, 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工作 2 年以上者) 要求: ①英语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CET-4) 合格水平;②达到以下业务水平之一: A.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证书( 前三名); B.参加不少于十二门的普通高校本科进修课程学习。同等学力者在通过初试后, 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主干课程。
⑷在校研究生、 长学制学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⑸已获硕士、 博士学位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要求。
4.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专业代码为“ 1051**”) 的考生, 要求五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 麻醉学、 精神医学、 医学影像学、 放射医学、 眼视光医学(“眼视光学” 仅限温州医科大学 2012 年 12月 31 日以前入学)、 医学检验( 仅限 2012 年 12 月 31 以前入学)、 妇幼保健医学专业本科学历。
5.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专业代码为“ 1052**”) 的考生, 要求五年及以上学制的口腔医学专业本科学历。
6.报考“ 护理学( 101100)、 护理硕士( 105400)” 专业的应届生要求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 不含提前毕业); 非应届考生( 含同等学力考生) 要求已获得《 护士资格证书》 或成绩单和《 执业护士证书》 2( 均不含待批), 未获得证书者不允许报考。
( 二) 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的专业学位培养方式不接收以下人员报考:
1.同等学力人员: 成人学历教育、 自学考试、 各类高等学校网络教育的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 本科结业生、 高职高专学历者。
2.香港、 澳门、 台湾人员( 推免生除外)。
( 三) 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统考考生要求同上。 由于培养条件所限,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专业代码为“ 1051**”) 接受本计划人员报考的所院如下: 阜外医院、 肿瘤医院、 首都儿科研究所。
四、 接收推荐免试生( 含推免硕士、 推免硕博连读生) 的招生计划, 不接收统考生报名, 因误报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 统考生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 一) 网上报名: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简称“ 中国研招网”),网址: http://yz.chsi.cn ,网上报名日期: 2016 年 10 月。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 学籍) 信息进行网上校验, 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 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 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 学籍) 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 二) 现场确认地点、 时间
1.北京地区
现场确认地点为本校研招办, 具体日期: 2016 年 11 月 10-12 日。
2.京外地区
请咨询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资格无效。
3.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 区、 市) 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 三) 北京地区现场确认工作流程: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 ( 包括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 学生证 ( 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 学历证书( 非应届生) 、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 须持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网上报名的报名号进行确认。具体流程: 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工作人员查验证件、 资格审查 统考港澳台生) →照相→考生核对确认《 报名情况登记表》、 领取并认真阅读《 考场规则和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领取有关资料→完毕。所有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北京户籍证明或在京工作、 进修、实习证明复印件( 在京高校应届生除外)。
( 四) 注意事项
1.报考点选择: 在北京地区报名考试的考生, 含京内统考生、 所有统考港澳台学生( 含京内、 京外), 在网上报名时, 均选择本校北京报考点( 北京协和医学院“ 1123”), 并网上支付报名费, 否则报名无效。 上述考生均在本校北京报考点参加现场确认、 初试。京外地区考生的现场确认和初试地点请咨询选择的报考点。
2.支付报名费方式: 在要求网上支付省市报名的考生: 提交网报信息后, 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 以“ 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 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报考点确认网 4报信息。 否则报名无效。在不要求网上支付省市报名的考生: 在现场确认时, 向报考点支付报名费。
3.本校报考点还接收报考卫计委老年医学研究所(84512)、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84503)、 首都儿科研究所( 87120) 的北京地区考生报名。
( 五) 京外地区的初试地点由现场确认资格地点指定。
( 六) 初试前, 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 中国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 并下载打印《 准考证》。 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 准考证》。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 准考证》 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 七) 考生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后, 不再退还。
( 八) 考生本人要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 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六、 报考资格的审查:
( 一) 本校考生资格审查一律放在初试后、 复试前, 如果考生没有按我校《 2017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专业目录》 的有关规定报考、 或不符合报考资格、 或弄虚作假者, 不论何时, 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或复试资格、 或录取资格, 责任自负。 请考生务必认真、 仔细审核自身条件。
( 二) 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以网报为准, 不得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