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所有报考点2017考研继续实施网上支付报名费
新东方网整理 | 2016-10-13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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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校考点报考的学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天津大学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各报考点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错选报考点的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需要重新报名、交费,已进行网上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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