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201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一、招生概况
2017年我校有75个学科、专业及20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工程领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翻译、文物与博物馆、社会工作专业学位,共招收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2600人左右(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420人左右(仅专业学位,含单独考试考生),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2017年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全日制各专业均招收一定数量的推免生,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教育部推免生系统最终确认录取人数为准(非推免考生,可于报考时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各专业接收推免生情况)。
二、考试科目
初试考试科目:①思想政治理论;②外国语;③基础课;④专业基础课。复试包括专业水平考核、外语水平考核及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方式采用笔试、面试或实验等一种或多种形式,同等学力加试为笔试。
三、学术型研究生报名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7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且有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条件
1. 报名参加我校工程硕士、翻译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须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2.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4.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含EMBA)、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第1、2、3条的要求。
(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同等学力报考条件
以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足上述“三”或“四”中对于毕业或工作年限的相关要求。
2. 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或提交选修本科阶段全部课程成绩单(成绩合格且需加盖进修学校教务处公章);复试时提交上述材料,未提供材料的考生,我校将不允许参加复试。
通过初试后,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
六、单独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1. 我校单独考试仅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2. 条件不低于“四”中各项要求,并须同时符合如下要求: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 单独考试科目与统考科目相同。
4. 报考单独考试考生须在我校考点考试,现场确认时提供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现场确认通过后,报考信息不再修改。
七、专项计划
我校专项计划仅招收全日制考生,具体要求如下:
1. 强军计划:报考我校强军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和要求,除仅能选报全日制学习方式外,其他与单独考试考生相同(请参见“六、单独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2-4条”)。报考名单及资格审查表由解放军相关单位提供给我校。未经相关单位允许,报考一律视为无效。
2.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主要面向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兵团招生,兼顾享受西部政策待遇的民族自治地方和需要特别支持的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以及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才的培养,重点确保上述地区和单位教育、科技、医学和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以及经济、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对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的需要。
3.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为鼓励更多高校学生参军入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要求,2016年起,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均可报名。复试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应征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八、报名、现场确认及考试时间
(一)报名
1. 所有硕士研究生报名以网上报名形式进行,考生(不含推荐免试生)须按教育部时间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完成网上报名手续(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该网站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 考生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我校网报公告、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考生10月25日后可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或登陆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ustb.edu.cn/)、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c.ustb.edu.cn/),查询确认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精确人数。
3. 根据教育部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非应届毕业考生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单独考试、强军计划报名及考试日期同全国统考,考生必须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