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2017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新东方网整理 | 2016-09-21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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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教育部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要求及国家医教协同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建设“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的研究教学型医科大学”的发展目标和学科特点,现发布哈尔滨医科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17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我校研究生招考、报名、录取工作严格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在专业代码上有所体现,请各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进行充分预判,以免发生误报情况,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欢迎广大有志于从事医药卫生事业且满足相应报考条件的优秀青年报考哈尔滨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2017年哈尔滨医科大学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630人左右(含全国统考、推荐免试、单独考试、医学长学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9人左右(只招收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黑龙江省主管部门当年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有志于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有志于为人民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科研能力和实验室研究能力的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的工作能力。毕业时,获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术学位证书。
1、新增:人文医学(专业代码为“1001J1”)
培养学生掌握哲学、医学、心理学、社会学、研究方法等方面的相关知识;不同研究方向的学生要相应掌握生命伦理学、医学心理学、医学哲学、医学社会学等不同的专业知识;要对国际和国内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科技哲学、方法学等知识及发展趋势有一定的了解。要对人文思想具有较强的敏感性和思辨能力,要具有进行原创性研究、发现和解决实际人文医学问题、指导他人成功从人文角度化解医学困惑以及为医疗卫生决策和管理提供建议的能力;要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外文资料,具有撰写学术论文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要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较强的法制观念,诚信正直,有社会责任感和求实创新精神,较高的文化素养,具有健康的体格和健全的心理素质。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侧重于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在经过考核并达到相应培养要求的条件下可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和专业学位证书(以下简称“四证合一”)。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
培养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和专业素质的临床医师。要求达到掌握坚实的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临床分析和实践能力,以及良好的表达能力与医患沟通能力。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常见多发病诊治工作。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并有一定的临床研究能力和临床教学能力。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和较好的外语交流能力。
2、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200)
培养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和专业素质的口腔临床医师。要求达到掌握口腔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所在学科的各种疾病的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鉴别诊断和处理,具备较强口腔临床实践能力,具备良好医患沟通能力,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常见多发病诊治工作。掌握从事口腔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了解所在学科的科研方向、发展趋势、研究前沿和临床热点,并有一定的口腔医学临床研究能力和临床教学能力。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和较好的外语交流能力。
3、护理(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400)
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解决本学科领域内的常见护理问题,并具有较强的研究、教学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科型护理专门人才。
4、新增:应用心理(专业代码:045400)
培养具备心理学坚实理论基础和创新能力;学生必须在毕业前完成规定的心理学实践培养内容,系统掌握心理咨询和治疗的基本知识和临床技能,具备独立从事临床心理实践工作的能力,并能够在医疗机构、政府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部门从事心理评估、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心理卫生保健及心理健康教育等相关工作。
5、新增: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85230)
培养在生物医学工程、生物信息科学、生物医药工程和影像医学工程等领域,能胜任高通量生物医药数据分析、新型生物医药和医院管理的软件开发、影像医学与分子影像研究、医疗设备与生物新材料研发,及生制药、微生物、抗体等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工作,具有较高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水平,具备独立运用理工科创新思维解决生物医学问题的新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6、公共卫生(专业代码:105300)
培养具有较强的公共卫生管理方法和技能,强调实践能力的培养,能独立从事公共卫生的现场工作,能结合公共卫生实际发现问题,并运用所学的理论与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只用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三方面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所列的各项条件。
(二)学历条件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往届毕业生。
3、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指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的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具备大学外国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成绩单(425分以上)。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毕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专业条件
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和“学历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还必须满足报考专业的本科专业要求。有关报考专业的具体要求如下:
1、我校研究生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下设的所有二级学科专业只招收普通高等学校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特别强调:研究生招生专业中临床医学下设的全科医学、临床病理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专业学位只招收普通高等学校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2、普通全日制本科的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仅限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且为5年制医学学士学位考生)专业本科毕业生在我校临床学科中可报考相同专业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或专业学位研究生,但授予理学学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普通全日制本科的放射医学(仅限授予医学学士学位者)可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或肿瘤学(放疗)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或专业学位研究生。普通全日制本科的康复治疗学(4年制理学学士学位)仅可报考康复医学与理疗学的学术学位研究生。
3、普通全日制本科的口腔医学、护理学本科毕业生可报考本学科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或专业学位研究生。
4、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所有学术学位研究生毕业后的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我校研究生的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和口腔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可跨专业招收普通全日制应、往届有医学相关专业背景的各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特别说明:普通全日制的口腔医学技术(含口腔修复工艺)、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实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专业考生可报考我校相应的口腔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临床医学(学术学位)或其他专业的学术学位研究生。
5、普通全日制的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或其他中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可报考我校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以及其他专业的学术学位研究生。
6、非普通全日制(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已毕业本科生源如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两证者,可以按照执业范围报考我校临床相应学科的学术学位,但不得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未获得执业医师资格的非普通全日制生源及同等学力人员仅允许报考我校基础医学和生物学各专业。
7、普通全日制专升本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只能报考我校相应的口腔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临床医学(学术学位)或其他专业的学术学位研究生,不可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
8、非普通全日制护理学专业专科、本科毕业生可报考护理学(学术学位)或非临床学科专业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
9、除上述1-8项报考我校专业要求的条件以外,我校其他学科各招生专业根据国家招生政策执行。有医学相关专业背景的毕业生源,可报考我校各相应学科专业,如基础医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物理学、人文医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或应用心理等专业。
10、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凡是被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录取的研究生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考生未按我校相关规定报考,一经发现,我校将不予准考或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生的说明
欢迎所有获得所在学校(含本校和外校)推荐免试资格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哈尔滨医科大学。请于9月份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网址:http://yjsy.hrbmu.edu.cn/)的通知,具体招生政策我们将在网站中公布。
四、关于招收单独考试考生的说明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为在国家卫生事业建设中努力工作并做出成绩,为医药卫生行业储备人才和提升水平,有四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在职人员提供更多接受研究生教育的机会,我校2017年将组织开展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单独入学考试,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招收专业范围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学、药学,我校只招收学术学位单独考试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只限于报考定向就业培养的硕士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报名考试。报考条件: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并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2.报考专业要求:必须符合本简章第二条规定的报考学术学位的相应条款;3.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成为业务骨干且本人已发表相关的研究论文。4.必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开具单位介绍信;5.必须有两名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书。6.身体健康,符合国家体检标准。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时,报名考试必须选择哈尔滨医科大学,否则报名无效。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具体时间和办法参照本简章第五条规定执行。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专业、毕业高校、毕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现任职务、联系方式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两名专家出具的推荐书;其它相关材料,如研究论文等。根据推荐情况和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复试安排、录取时间、入学时间均同全国统考硕士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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