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概况
湖北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学为主,覆盖工、文、理、艺、经济、管、法和教育等八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创建于1952年,1986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获得“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2012年成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2014年,学校整体进入一本高校行列。
学校占地面积16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90余万平方米,拥有完善的教学、科研、文体和后勤服务设施,门类齐全的基础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学生公寓均配有空调和开水、热水供应设施。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4.6万m2,是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级图书馆,各类藏书530余万册。学校建有安全通畅的校园网络、智慧快捷的校务平台。
学校设有16个学院,本科专业62个,跨工、文、理、艺、经、管、法等多个学科门类,各类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万余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120人,在职硕士研究生3165人,留学生规模稳步增长。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00余人。其中,正、副教授550余人,博士、硕士生导师489人,其中,“”特聘专家3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1人,高端外国专家4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各类省级专家130余人,其中,“百人计划”22人,湖北教学教师4人,“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73人。学校还先后从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及大型企事业单位聘请了200多名有影响的学者担任兼职教授。
近年来,学校坚持对接湖北省绿色工业发展和传统工业绿色化的战略需求,大力实施以绿色工业为主导的“135”学科发展战略。现有1个湖北省优势学科、5个湖北省特色学科、4个湖北省重点(培育)学科,2个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33个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有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艺术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其中,工程硕士学位授权领域13个;有4个中职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建有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研究生创新中心、1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4个湖北省重点实验室、9个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湖北省工程实验室、6个湖北省人文社科研究平台、21个省级校企研发中心等各类科研平台。近5年,承担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1600余项。其中,获批国家基金项目188项,牵头或参与“973”、“86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科技部科技重大专项研究10多项;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奖、社科奖、发展研究奖、优秀调研成果奖等50余项;学校还取得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学校主办、承办有《中国机械工程》、《湖北农机化》、《湖北工业大学学报》等科技期刊。其中,《中国机械工程》连续12年荣获“百种中国杰出学术期刊”,多次被评为“中国国际影响力优秀学术期刊”、“中国精品科技期刊”、“全国百强科技期刊”。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蓬勃发展,教育国际化水平不断提升。先后与美国、德国、法国、英国、捷克、芬兰、加拿大、澳大利亚、意大利、哈萨克斯坦、台湾等二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开办有专、本、硕、博不同层次的联合办学项目10余项,合作项目学生规模近1300人。
学校多次获得各类表彰,被授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湖北省美誉高校”、“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湖北省扩大开放先进单位”、“湖北省外事(侨务)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湖北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湖北人才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省委“先进党委中心组”、省属高校“五好”领导班子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十佳书香校园”等荣誉称号。
▶湖北工业大学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一、招生说明
1.2017年我校计划招生约830名,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各学院招生人数届时由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所有专业均招收非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
2.我校各专业均接收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生。
3.定向委培生均实行合同制管理。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和拟录取为定向委培生之间签订三方合同。在读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和工资关系,其培养费、工资、福利等均由定向或委培单位负担。
4.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1252)的考生,一律按定向委培政策执行。
二、报考学历要求
1.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7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在2017年9月1日之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可以报考;
2.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专科学历。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