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MBA项目简介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座落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是教育部直属的首批设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重点大学之一,是国家首批进入“211工程”建设的大学和进入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的大学。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中科院院士9人,外聘院士5人,博士生导师、教授数百名。学校学科门类齐全,覆盖了理学、工学、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管理学等八大学科门类。
地大(北京)MBA研究生培养目标是:能够担当全球化时代中国企业重任的优秀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包含四大分目标:
(1)通用人才。培养战略管理、运营管理、营销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投资融资等方向的职业经理人。我校同著名猎头公司——北京腾驹达猎头公司、《中外管理》杂志社共同发起创办的奇正管理俱乐部,是我校MBA培养的重要开放式平台,这一平台集合了几千名各领域优秀企业家、企业高管和知名学者、政府官员。俱乐部每周举办一次案例沙龙,每年举办1-2次大型论坛,已经成为我校MBA教育的一大亮点和优势。
(2)特色人才。培养珠宝商务、资源型企业经营管理方向的经营与投资高手。我校在珠宝
学科和珠宝领域具有独一无二的优势,吴国忠、何明跃、喻学惠、吴瑞华、施光海、郭颖、任进、何雪梅、余晓艳、白峰、周怡等老师在珠宝玉石鉴定及艺术设计方面均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同样,我校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矿产品投资及贸易方面具有很强的优势和影响力,汇聚了该领域大批顶尖专家,参与国土资源部几十项重大课题,多年举办“矿业总裁班”和“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高级管理人才培训班”,对我国矿业勘查开发以及“走出去”参与国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做出了重要贡献。
(3)高端人才。培养企业家与商业领袖。我校采取各种有效机制,注重在MBA学生中发现那些有潜质的企业家人才,并力求通过各种途径为他们成长成才提供平台资源,如参加全国创业大赛、寻找投资人、提供创业辅导、结伴培养等。已经涌现了曾获得全国“创青杯”创业大赛两项金奖、“四万公里”出境游互联网+项目的成功创业人——MBA学生仇志强等。
(4)国际人才。培养高端国际商务人才。同德国弗莱贝格工业大学联合举办MBA双学位项目——新兴市场管理,已经连续成功培养了四届学生,他们大多已经就职于世界著名跨国公司。
地大(北京)MBA项目,注重整合社会优势资源,充分利用我校同社会力量共同打造的中国矿业城市工作委员会、奇正管理俱乐部、中外大学合作等多个平台,使我校MBA项目一开始便走上了“开放式办学”的道路。学校聘请近百位国内外知名学者、企业家和企业高管任兼职导师参与培养并直接对MBA学生的社会实践和学位论文进行指导。我校将会为每位MBA学生配备一名理论导师和一名企业导师联合指导,从而形成一种开放互补的培养机制。
二、MBA核心课程与专业方向设置
1、核心课程。经济学、组织行为学、会计学、数据、模型与决策、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运营管理、公司理财、营销管理、管理信息系统。
2、专业方向。我校MBA现设有三个专业方向,即:
(1)公司战略与运营管理。含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运营管理、营销管理、财务管理、
信息管理、金融与投资。
(2)珠宝商务。含珠宝企业经营管理、珠宝收藏与投资。
(3)矿产资源经营管理(资源型企业经营管理)。含矿业企业经营管理、矿业市场与投融资。
三、招生人数
我校2017年预计招收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80人(以研究生院正式发布为准)。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到2017年9月1日)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到2017年9月1日)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大学专科毕业后有5年(到2017年9月1日)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
4.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5.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课程)服务中心的认证。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五、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摄像、确认的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中下旬,考生每天9:00至22:00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预报名时间:2016年9月下旬(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每天9:00-22:00。
3.报考点选择和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栏或MBA官网招生咨讯栏。
4.请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等。凡因通信地址填写不详或填写错误导致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无法寄送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