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网整理 | 2016-03-22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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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校部分专业将接收外校调剂考生,现将有关调剂信息公布如下:
一、申请调剂的基本条件
已确认不能被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录取的上线生源。
二、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口腔医学院、人文学院外校调剂由学院组织实施,请咨询相关学院。基础医学院联系人:王老师,0591-22862745;公共卫生学院联系人:杨老师,0591-22862510;药学院联系人:张老师,0591-22862016;口腔医学院联系人:张老师,0591-83736426;护理学院联系人:王老师,0591-22862526;人文学院联系人:黄老师,0591-22862389。
三、临床医学(1002及1051):为了优化学缘结构,提高生源质量,我校拟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对外调剂少量优质生源。
1、调剂要求:①符合招生简章报考要求;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含应届生);③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的代码及名称完全相同,即本专业调剂;④成绩要求:专业学位(1051)总分≥315分,英语≥45分;学术型(1002)总分≥295,英语≥45分。
2、调剂程序: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3月21日12:00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学校将在3月21日22:00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服务系统,择优发出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若接受我校调剂复试,请在3月22日12:00前通过该系统回复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
外校调剂复试报到安排在3月25日上午,具体程序及要求参照《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及随后发布的《复试流程(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各临床医学院)》。外校调剂考生的专业课笔试科目按其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我校招生简章中设置的考试科目进行。
四、“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尚有缺额,此专项计划调剂分数线参照2016年教育部规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各专业均可接收此专项计划的外校调剂,按初试总分高低依次录取,总分相同者,按外语成绩高低依次录取。此专项计划调剂考生请于4月6日前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五、各学院各专业外校调剂考生均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和确认。
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18日
(实习编辑:刘佰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