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网整理 | 2016-03-15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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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16年部分专业接收校外调剂考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2016年国家A类地区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和国家调剂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符合《潍坊医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规定的成绩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政治、外语相同,专业科目相同或者相近。
3.不同学术类型考生之间的调剂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二、接受调剂专业
科学学位:心理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生物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专业学位:应用心理、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护理。
三、调剂原则
(一)坚持“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我校生源充足的专业不接收报考外单位考生调剂。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优先从一志愿报考我校相关学科的合格生源中调剂。
(二)合格生源不足且校内无法满足调剂的,可以从报考外单位的合格生源中调剂。调剂考生应为全日制本科考生,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报考第一志愿单位同意,学校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三)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类考生复试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我校,并按相同标准进行复试。
(四)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外调剂考生和校内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未通过该系统调剂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五)报考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与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之间的调剂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进行。
四、调剂程序
国家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预计3月18日开通,申请调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或 http://yz.chsi.cn)”,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完成调剂工作。我校调剂专业信息(接收调剂的专业、人数等)将在“网上调剂系统”公布。所有参加调剂的考生都必须在网上调剂系统进行报名并选报我校,在录取前不得更改报考志愿,否则将会影响考生的复试与录取。具体程序如下:
1.考生在“研招网”的“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在国家网上调剂系统开通之前,有意向调剂的考生可先向我校研招办提供个人考试成绩、调剂志愿、联系方式等信息);
2.我校经过审核后对拟接收调剂考生申请给予回复,考生应在我校回复后尽快确认接受调剂,逾期未及时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应在确认回复后,按我校复试要求参加复试。我校拟于4月初进行复试。具体事宜请随时关注我校网站;
4.在复试结束后注意查询复试结果,学校根据复试成绩确定考生是否被录取,并在调剂平台对复试考生做“待录取”标记;
5.被做“待录取”标记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确认接受录取,不按时确认者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6.调剂、复试、录取结束后,学校按相关规定统一时间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项目
1.国家和学校为研究生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等,构建了多元的奖助体系。
2.录取为儿科学、精神病学、病理学等国家急需、紧缺专业研究生,另增加学业奖学金8000元/生。
六、注意事项
请随时关注我校网站招生动态;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联系人:姜老师,咨询电话:0536-8462341,E-mail:yzhb@wfmc.edu.cn。
(实习编辑:刘佰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