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各位考生报考我校!
一、调剂专业
我校2016年共有161个招生专业,具体专业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联系方式一览表》(附后),除部分专业因上线考生较多不接受调剂外,大部分专业均接受调剂。我校调剂专业将在国家线公布后发布,考生可先参看云南师范大学2015年调剂公告。
二、调剂基本条件
(一)调剂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区的国家线。
(二)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个一级学科下,即专业代码前4位相同。
(三)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未考数学的考生原则上不能调入我校初试科目中含数学考试科目的专业。我校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学位相关专业的可调入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相关专业;报考专业学位相关专业的只允许调入专业学位相关专业,不允许调入学术学位相关专业。
(五)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调剂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年限条件。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六)除涉及二外考试科目的专业外,其余专业仅接受外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不接受其他语种的考生。
(七)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体育学及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国家线。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国家线。
(八)我校不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独考试、强军计划、援藏计划考生的调剂。
(九)我校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调剂。
(十)其它调剂规定以2016年全国调剂政策为准。
三、调剂复试步骤
(一)2016年国家线将于3月初公布,“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将在3月中旬开放。考生在调剂系统填报志愿后,我校给选中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须在通知约定的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中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生按复试通知约定的时间参加复试。
(三)复试后,综合考虑初试、复试成绩及体检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相关事项
有关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及工作安排,我校将及时发布在招生处网站,请考生留意查看。
我校奖助学金设置详见《云南师范大学奖助学金简介》。
五、联系信息
调剂复试的具体事宜可与调剂专业所在学院联系,联系方式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联系方式一览表》(附后)
云南师大大学招生处联系电话:0871-6591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