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网整理 | 2016-03-01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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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9号)精神,自2016年起,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
该文件通知要求: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招生单位应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规范做好招生录取工作。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
为进一步做好该项工作,凡参加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且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我校考生,均可申请调剂至我校“大学生士兵计划”。
联系电话0555-2311612,QQ:412299520,联系人张老师。
(实习编辑:刘佰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