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财政收入分类
我国财政收入分类有必要采用三种不同标准的分类。
(1)按财政收入形式分类包括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国债收入和收费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
(3)按财政资金的管理方式,目前我国财政收入可分为预算内和预算外两大类。
2. 收费收入和预算外资金
(1)政府收费主要是使用费,按世界银行有关文件的说法,使用费是指"为交换公共部门所提供特殊商品和服务而进行的支付"。此外,政府收费还有少量的其他收费,如罚没收入和捐赠收入等。
(2)预算外资金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3)积极、稳妥地推行税费改革。将可以改为税收形式的收费改为规范化的税收,对应当保留的收费加以规范并加强管理,坚决取缔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税费改革是治理整顿预算外资金、规范政府收入机制的一种有效措施,也是当前提高财政收入(指预算内)占GDP比重的重要途径。税费改革的过程以及所采取的各项措施,既要有利于政府收入机制的规范化,又要实事求是地解决实际问题,争取各方面的认同和支持,既要积极又要稳妥地实施。
(4)我国统计在财政收入之内(即预算内)的收费所占的比重普遍低于世界各国水平,甚至低于财政体制比较集中的英国和法国,但是,如果从收费占全部政府收入的比重来看,则普遍高于世界各国的水平,这说明我国收费的比重较大,而且大部分未纳入预算内(未统计在财政收入之中),是由收费部门或单位分别安排使用,这是目前我国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特点。
(责任编辑:田学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