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践和认识活动中的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关系
原理:
(一)主体和客体是反映被反映、改造被改造相互作用的关系。主体是反映者、改造者,客体是被反映者、被改造者。主体能动地改造客体,即主体作用于客体;同时客体也作用于主体,即主体在改造客体时能动地反映客体。
(二)实践和认识的主体和客体是相互作用的。
(1)实践和认识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实质: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这种限定和超越或限定中的超越关系,就是实践和认识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实质。
(2)实践和认识的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内容和结果的实现: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是通过主体对象化,即主体客体化和客体非对象化,即客体主体化的双向运动而实现的。
二、认识的本质
原理: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实践引入认识论,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创立了能动的反映论,科学地揭示了认识的本质,指出认识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的反映。其主要内容是:
(1)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主体对客体的反映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一定客观对象规定一定认识的指向和内容。
(2)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是以实践为中介而实现的,认识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主体对客体能动的反映。
(3)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是一个能动的创造性的过程。
(二)两条根本对立的认识路线
(1)两条根本对立的认识路线:
一条是“从物到感觉、思想”的唯物主义认识路线,即唯物论的反映论;
一条是“从感觉、思想到物”的唯心主义认识路线,即唯心主义的先验论。
(2)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能动反映论)和旧唯物主义认识论(机械反映论)的对立
①相同点: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和旧唯物主义的认识论都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认识路线,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
②不同点:
第一,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把科学的实践观引进认识论,认为认识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主体对客体能动的反映。旧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否认实践在认识中的作用,把认识看作是主体对客体消极、被动的反映。
第二,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把辩证法引入认识论,科学地说明了认识发展的辩证过程。而旧唯物主义认识论不懂认识的辩证法,否定认识的辩证过程,认为认识是一次完成的。
第三,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旧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是消极、被动、直观的反映论。
(责任编辑:张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