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概念。矛盾是事物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简言之,矛盾即对立统一。
一、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体系中的实质和核心。
(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
(2)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是理解其他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3)对立统一规律是区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分水岭。
(4)矛盾分析方法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
二、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
原理:
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或两种基本性质
(1)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它有二层基本含义:
①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在一定的条件下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②矛盾双方相互渗透、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矛盾的双方相互转化。
(2)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不同的矛盾具有不同的斗争形式,同一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斗争形式也不同。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1)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了事物的运动和变化。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事物的矛盾运动,推动着事物的发展。
(2)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是:
①由于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矛盾双方可以对方的发展使自己得到发展。
②由于矛盾双方相互包含,使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壮大和发展自己。
③由于矛盾双方彼此相通,矛盾双方可以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而得到发展,并规定事物的发展方向。
(3)矛盾的斗争性的作用表现在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中:在量变过程中,斗争性推动矛盾双方量的变化,通过双方力量的消长,为质变作准备;在质变过程中,斗争性使旧的矛盾统一体分解,新的矛盾统一体产生,完成质变。
方法论:
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和制约的原理,要求我们在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从对立中把握同一,同一中把握对立,这是辩证认识的实质所在。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制约原理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有力工具。
(责任编辑:张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