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
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山西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招生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5〕73号)精神,2015年10月25日举行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现将山西考区报名及确认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做好招生宣传及报名确认等各项工作。
1.6月23日-7月11日,考生须登录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2.7月12日-15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登记表》,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考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农业大学、山西医科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山西财经大学、中北大学、太原科技大学的考生分别在本校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考山西中医学院、山西中医药研究院和省外高校的考生到山西大学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3.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并于10月9日至10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原现场确认点修改信息和完成现场确认。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4.各现场确认点于7月19日前将报名信息电子版光盘一式二份、报名情况统计表、考生《报名登记表》交省政府学位办,地址:太原市长风街30号,山西省行政办公中心1号楼421房间,联系人:赵瑞,电话:0351-3095127。
各现场确认点要提前做好现场确认场所互联网接口安装、网速扩容、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条码扫描枪等测试与人员培训工作,确保考生现场确认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
2、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5〕73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10日
(责任编辑:张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