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网整理 | 2015-04-23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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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关系是人们在共同的物质和精神活动过程中所结成的相互关系的总称,即人与人之间的一切关系。我们生活在社会当中,就要面对各种各样复杂的社会关系,2016考研心理学这部分内容也需要我们重点去复习。
社会关系(四)
1.侵犯行为
(1)含义:又称攻击行为和暴力行为,有意伤害他人身心健康的任何行为;由侵犯行为、侵犯动机(直接原因)和社会评价三个方面的因素构成。
(2)种类:①根据侵犯行为的方式,可分为言语侵犯与动作侵犯。②根据侵犯行为的动机,可分为工具性侵犯和报复性侵犯。③根据侵犯行为是否违背社会准则,可分为反社会的侵犯行为、亲社会的侵犯行为和被认可的侵犯行为。
(3)原因:①本能论:弗洛伊德认为,人有生本能和死本能两种,死本能是自我破坏的倾向,人只要活着,死本能就会受到生本能的妨碍,因而对内的破坏倾向转向外部,即侵犯行为。洛伦茨认为,侵犯是一种本能,具有生物保护的意义。人类侵犯的避免,可以采取耗散侵犯本能的方法,如发展冒险性体育活动。②挫折—侵犯说:多拉德认提出该理论,认为侵犯是挫折的一种后果、侵犯行为的发生总是以挫折为条件。米勒对其进行了修正,认为挫折也可以产生侵犯以外的后果,并不一定引起侵犯。伯克威兹认为,挫折导致的不是侵犯本身,而是侵犯引起的情绪状态,如愤怒,侵犯的发生还与情境中的侵犯线索有关。③社会学习论:班杜拉认为,侵犯是习得的,其机制为联想、强化和模仿。
(4)有关的因素:①温度:在38到41摄氏度内,随温度升高,人们暴力倾向会增强。②兴奋转移:愤怒、锻炼、噪声、淫秽电影等引起的激起都会增加人们的侵犯。③侵犯线索:武器效应。④去个体化。⑤饮酒。
(5)减少方法:利用惩罚;降低挫折与学习抑制;替代性攻击与宣泄。
(6)与侵犯行为有关的一项经典研究:津巴多,斯坦福监狱实验。
(责任编辑:张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