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业大学2015 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 [2006]4号)、《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云南省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2014]1号)及“云南省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培训会议”的要求,云南农业大学将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深入推进研究生招生改革,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积极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加快形成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各具特色、协调发展的研究生教育体系;深化信息公开和招生服务工作,提高招生质量;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透明进行。为使复试录取工作更加规范,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云南农业大学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多元考察,科学选拔原则。积极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2、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原则。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考核。
3、成绩量化原则。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都有量化结果。
4、复试工作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5、以人为本、服务考生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专业课笔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复试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并负责通知考生本人参加复试。
1、专业能力考核
(1)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一般不少于90分钟,笔试科目必须按考生报考专业所规定的科目进行,以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所指定的复试科目为准。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可以采用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面试方式的,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听说能力测试内容一般应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
2、综合素质考核
(1)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对于理工科、农科考生主要测试其实验和动手操作技能,对于文科类考生主要测试其理论联系社会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可采用笔试、操作或面试方式进行。
(2)综合面试由考生当场作答。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情况要有记录,面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像)。综合面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平均值得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由学院如实填写《云南农业大学2015年硕士生复试表》。
三、复试规则
1、参加复试的范围及比例
依据教育部按学科门类确定的复试分数线,实行差额复试。考生初试成绩不低于《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只有合格生源才能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复试人数的比例一般原则上为招生规模的120%。各学院应在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和规定的复试比例基础上,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原则,确定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2、考生报名资格审查
复试前由学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3、复试评分
复试总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应包括专业知识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外语听说能力叁个部分的成绩之和。
4、考生拟录取总成绩计算
考生拟录取总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
5、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未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6、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拟录取总成绩,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相关阅读:
|
||||
|
||||
|
(责任编辑:田学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