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的要求及统一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复试录取阶段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工作小组及监察小组:
组长:朱志良(院长)、陈欢(书记)
受理违规违纪举报电话:024-83680498
受理举报地点:新主楼611室
受理时间:3月15日—25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7:00)
二、软件工程专业(083500、085212)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型 招生计划 接收推免计划 统考招生计划
083500 软件工程 学术型 27 19 8
085212 软件工程 应用型 41 4 37
总计 68 23 45
注:强军计划为专项计划,不包含在上述计划中。
三、复试名单确定规则
在单科和总分成绩符合软件工程专业(083500、085212)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总分由高至低确定复试名单,参加复试的人数为拟招统考生计划的120%,计算复试人数时遵循有小数点进位原则,具体复试名单见附件。
四、资格审查、复试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3月21日上午8:30
资格审查地点:与笔试同一地点(具体见复试通知书)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4-83680497,024-83691683
笔试时间及地点:3月21日上午9:00—11:30,地点具体见复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及地点:3月21日13:00,新主楼603室、610室(先到619室抽签)
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携带的材料 (以下材料缺一不可):
①初试准考证及身份证、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时补验);
②大学阶段成绩单(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原件,或将人事档案中的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写实材料。
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写实材料须由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政工部门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考生,写实材料须由人事档案托管部门或户口所在街道社区政工部门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的考生,写实材料须由所在学校政工部门(学校学生工作部或院系党委)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
④可提交科研成果及证明、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能证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供主考教师评定面试成绩时参考。
学校将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学籍学历信息做进一步核验,如发现造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均须携带复试通知书、初试准考证及身份证、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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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学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