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资格
符合学校规定的单科及总分要求(艺术学:初试不低于总分330分,公共课40分,专业课90分),以总分排序,从高至低确定差额复试人选,差额比例为1:1.2。
二、复试形式
1、笔试
闭卷考试,成绩满分为150分。考试科目:艺术评论写作(按01、02、03不同专业方向考试)。
2、面试
由面试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
三、录取办法
1、以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的总分排序,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2、面试不合格者(面试成绩低于90分)不予录取。
四、复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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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项 |
时 间 |
地 点(鼓楼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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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费、资格审查 |
3月17日 08:30-09:00 |
逸夫馆9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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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
3月17日 09:00-12:00 |
逸夫馆9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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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面试 |
3月17日 14:00-17:00 |
逸夫馆9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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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
3月17日-3月20日 |
校医院 |
注意:
1.请考生按研究生院要求,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学生证或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准考证(原件);
(4)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一张(体检时交校医院);
(5)考生在校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教务处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所有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报考专业,未经过资格审核及未交费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2.复试费:80元/人。
3.体检: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关于“南京大学二〇一五年硕士生录取工作意见”体检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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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学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