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院金融硕士(MF)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尚有部分调剂名额,相关通知如下:
一、调剂基本原则
1、考生应本科毕业于“985”重点建设或“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理工科大学(不含下设的独立学院、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且报考单位为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研究生院大学,或“211”重点建设的综合性、理工科大学及中科院系统的研究所;原报考专业应为金融硕士(MF)或金融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2、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下列调剂复试分数线:
总分330 政治50 英语50 业务课一80 业务课二80
3、不接受报考外校的同等学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等类型考生的调剂。
二、攻读我校金融硕士的相关政策
金融硕士学制、学费、培养模式及奖助政策等信息,详见《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5年金融硕士(MF)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链接如下:
http://www.cau.edu.cn/art/2014/10/22/art_10353_315807.html
三、调剂安排
有调剂意愿且符合我院相关调剂要求的考生,请于3月14日前,将《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5年调剂外校硕士考生审批表》(见附件)、初试成绩查询结果等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yangxin@cau.edu.cn,邮件主题写明“校外调剂+姓名+本科院校”。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方能获得复试资格。学院将结合考生初试成绩、提交《调剂审批表》的顺序等情况发出复试通知,请有意向的调剂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尽快办理相关调剂手续并按时到校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及资格审查暂定于3月19-20日进行,具体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通知。调剂复试结束即公布拟录取名单。
同时,所有调剂志愿考生都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调剂系统上报名并提交个人调剂信息,请相关考生关注该网站调剂信息,网上调剂平台开通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调剂志愿。只发《调剂审批表》而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的考生,调剂无效。
复试结束后,对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学院将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平台设置待录取状态,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答复,否则学校可取消待录取资格。
以上信息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颁布的规定有不同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四、联系办法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10-62738513,电子邮箱:yangxin@cau.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行政楼220研究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3
五、说明
各位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可靠。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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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学江)